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会议有关事项的 通 知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6-06-06 17:25:2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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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重大会议组织筹备工作流程,提高会议质量,提升会议效率,实现县政府有关会议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规范县政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类型

县政府会议主要指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及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

二、召开原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关于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的要求,按照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减少会议数量,提升会议效率,提高会议质量。

三、议题确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拟向县政府会议提交研究的议题事项(除涉密外),事先必须进行预公开,征求公众、专家意见建议,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各单位议题事项报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协调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并附送议题事项有关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论证资料等依据和汇报材料。政府办各口文秘人员填写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待议议题申报单(见附件2),经县政府分管领导签批意见后,交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收集汇总。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根据议题情况和县政府领导工作安排,提出会议召开时间和议题安排建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县长确定。对于需报请县四个班子会议或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县政府分管领导征求县长意见后,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于每周五下午收集汇总报送至县委常委办公室,提请列为下周县四个班子会议或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议题;每周拟提请议题确定后,一般不临时追加,确有特殊情况,需报县长批准。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等有关会议议题:

(一)凡依法、依职权应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处理的问题,分管副县长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问题,副县长之间能够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凡未完成调查研究、会前协调协商等工作,议题材料未按会议要求报分管副县长审核或经县长同意的会议事项;

(三)提交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方案,未事先进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并论证、提出科学性解决方案的会议事项。

四、方案制定

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县长组织召开的县政府专题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拟制会议方案;其他会议由承办单位或县政府办公室联系服务县政府各口工作的副主任、文秘人员拟制会议方案。会议方案主要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题、会议主持、参会人员、会议议程、会务分工、会议统筹及是否需要安排宣传报道、纪要整理及信息公开等。

 五、会议通知

(一)由部门或乡镇承办的有关会议,需要县政府领导出席的,原则上提前5个工作日报县政府办公室统筹,承办单位按要求通知并及时收集、核实参会人员名单;由县政府办公室承办的会议,原则上于会议召开前1天将审批后的会议方案(复印件)及《县政府会议通知申报单》(见附件1)送至县政府值班室进行通知,县政府值班室及时收集、核实参会人员名单。

    (二)县政府召开的工作会议或临时决定召开的会议,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制定会议方案的,会议通知需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县政府办公室联系服务县政府各口工作的分管副主任审核同意后,由县政府值班室通知。

六、会前准备

(一)县政府召开的会议,会务工作应提前1小时准备到位。会务工作包括:音响、灯光、多媒体调试、会标、座位牌设置、座次安排、文件资料摆放、会场保洁、路标指引、现场摄录、茶水准备、会议签到、参会人员统计、请假情况等。县政府办公室承办的会议,会务工作按会议方案明确的分工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文秘人员负责。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由该工作主管部门承办会务工作,县政府办公室督促指导。涉密会议要按照规定印发、回收材料。除电子会标外,会议布标以红底白字为宜,按规范样式和字体制作。会议使用统一制式座牌,除特殊要求外,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人名座牌,其他参会人员用单位名称。

(二)县政府办公室或承办单位要根据参会单位和人员范围提前做好会议签到工作,逐一核对到会人员,并将到会情况在会议召开前报告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签到的工作人员,一般应提前半小时就位。

(三)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或承办单位负责与会议室所在单位沟通衔接,确定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的地点,并联系县联通公司调试好电视电话会议信号,承办部门具体负责会务工作。

七、会场管理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根据会前确定的议题事项排序,由县政府办公室安排负责汇报的相关单位领导依次进入会场进行专题汇报。提交的议题研究完毕后,后续议题不涉及的单位自行退出会场。

(二)在会议进行时,县政府办公室或承办单位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全程负责会务保障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茶水服务、视频音响和多媒体设备管理。对于电视电话会议县联通公司要派人做好会议技术保障,确保电视电话会议信号传输质量。

(三)县政府办公室或承办单位要提醒和督促参会人员保持会议室的清洁卫生,爱护会议设施和其它公共财物。

(四)会议结束后,县政府办公室或承办单位应及时对会场进行整理,收集座牌、会议材料等,借用物品及时归还,并做好移交。

八、会议记录

(一)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县长主持召开的县长办公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记录和录音工作,其他县长办公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联系服务各口工作的文秘人员负责记录、录音工作,其余县政府有关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联系服务各口工作的文秘人员或承办单位负责记录、录音等工作。

(二)会议结束后,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和联系服务县政府各口工作的文秘人员要及时整理会议纪要或工作通报,并对会议材料、会议记录(录音)、会议纪要、会议通知、签到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并归档保存。

九、工作要求

(一)各类会议方案必须按程序送审,不得直送县政府领导审签。

(二)参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要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明确代替出席会议人员,并报县政府值班室请假备案。

(三)参会人员应于会议召开前10分钟进入会场,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会场抽烟、频繁出入会场、打接电话、玩手机、看报刊杂志、交头接耳、打瞌睡等。县政府督查室做好会场纪律督查工作。

(四)凡不按程序送审会议方案、不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不遵守会议纪律的,由相关单位或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五)县政府督查室要根据会议议定的事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制作任务分解清单,并牵头组织县政府办公室联系服务县政府各口工作的分管副主任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定期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会议议定事项任务完成情况。

 

    附件:1.县政府会议通知申报单

      2.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待议议题

        申报单

 

 

                        2016年6月5日

1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8).doc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