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8日
周口市淮阳区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实施方案
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是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重要支撑,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5部门《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二、发展目标
到2023年底,试点县(市)基本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城区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基本实现县城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畅通,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资源下沉。利用县级财政资金,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鼓励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县域商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
(二)补齐短板,整合提升。加强资源整合,做好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城乡高效配送等工作衔接,充分利用现有商业设施,补齐短板,打通堵点,加快完善县域商业设施,畅通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全面提升县域商业体系。
(三)立足实际,分类实施。综合考虑区域人口分布、市场需求、商业基础等差异因素,按照立足实际、适度超前、侧重服务原则,合理确定商业网点布局、功能业态、数量规模、辐射范围等建设内容,不搞大拆大建,避免商业过剩和同质化竞争,适应乡村振兴要求。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
1.完善城区商业设施。支持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新建改造县城购物中心、综合商贸中心、大型连锁商超等商业设施,丰富购物、餐饮、娱乐、休闲、健身、教育、亲子等业态,提升物流、金融等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商旅文融合消费场景。综合考虑城区商贸经济、人口规模、选址布局等因素,支持新建改造县域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完善标准化的仓储、快递分拣仓、冷库等设施,引入零担专线、城乡配送、快递分拣、冷链等经营业态,满足统仓共配要求,提升县级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服务功能、辐射能力,打造县域物流配送体系核心枢纽。(区商务局、区邮政公司、区城投公司负责)
2.建设乡镇商贸中心。鼓励和引导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改造、合作等方式,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推动商品零售、餐饮、娱乐、美容美发、维修、亲子、健身、教育、电商等业态融合,配建宾馆酒店、邮政网点、金融网点、固定停车场等商业及配套设施,优化生活服务供给,改善乡镇消费环境。引导乡镇商贸中心向周边农村直营店、加盟店拓展服务。鼓励邮政参与县乡商贸中心项目建设,满足农村便利消费的需求。(区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改造农村商业网点。鼓励支持电商、物流、连锁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特许加盟、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改造提升现有夫妻店、小卖部等传统网点,发展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为农民提供日用生活必需品、基本农资等商品购买以及电商、快递收发、生活缴费、农产品上行、涉农信息等服务,满足农民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鼓励和支持邮政企业建设综合服务站点,并与乡村便利店实现寄递收发等资源、功能、服务整合共享。(区商务局、区邮政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4.引导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培育县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引导企业通过组织创新、资源整合做强做大。引导供销、邮政、快递和农村其他商贸流通企业应用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北斗导航、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和数字化终端设备,推动产品创新数字化、运营管理智能化、为农服务精准化,加快转型升级。支持发展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等经营模式,鼓励品牌连锁流通企业通过连锁或股权加盟,促进县乡村商业网络连锁化。(区商务局、区邮政公司、区供销社、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举办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激发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热情。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提供创业培训服务,推动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引导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线上线下培训服务,提高就业转化率。开展“乡村振兴青年先锋(标兵)”评选培育工作,建立一支懂农业、爱农业、爱农民的农村青年骨干力量。积极推荐创建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乡镇典型,营造良好农村创新创业氛围。(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丰富农村消费市场
6.优化农村市场消费品供给。鼓励农村商业企业、零售网点与品牌生产厂商合作,加大耐用消费品投放,加强售后维修网点建设。加强大数据分析,引导和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增加适合农村市场的优质商品和服务。(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负责)
7.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快建立完善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依托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提供餐饮、亲子、洗浴、教育、健身等服务。利用村民活动中心、夫妻店等场所,提供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收发快递等便民服务。支持邮政和快递企业在乡镇商贸中心开设快递收投服务点。鼓励居民生活服务业企业布局县域商业,延伸服务网络,扩大有效供给,提升服务品质,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区商务局,区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等负责)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
8.加强农业品牌培育。深入推进“生态淮阳·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发展“e家陈州”认证品牌,打造黄花菜、大蒜、花生等传统优势品牌和特色优势品牌。做大做强“e家陈州”品牌经营主体,通过生产、加工、存储、流通、销售各环节数字化监管,打造全省一流产品、一流品牌,实现品牌“一网运营”。持续开展“1+N”品牌宣传推广,多层次、多渠道、多维度加大推广力度。鼓励品牌农产品企业与电商平台合作,开设农产品线上销售专区,拓宽品牌宣传渠道。(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
9.加快发展产地市场体系。支持大型特色农产品乡镇开展产地市场建设,提升价格形成、信息服务、物流集散、品牌培育、科技交流、会展贸易等主要功能。加快推进田头市场建设,支持邮政打造中国邮政农品基地,组织黄花菜、大蒜等优势农产品自办或参加全国、区域性产销对接活动,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邮政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以农产品主产区、重要集散地和主销区为基础,提升产地初加工、批发和零售等环节功能,促进流通节点有效衔接,完善跨区域产销链条。综合考虑节点功能、地理位置、产销规模等因素,积极培育申报一批全省农产品骨干批发市场和骨干流通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运输、仓储、流通、消费等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共用共享。(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邮政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及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补齐冷链物流建设短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规模适度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逐步提升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强设施改造提升,促进冷链物流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深度融合、集群式发展。进一步加快全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进度,搭建起城乡冷链物流骨干网框架,促进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支持引导生鲜电商、邮政、快递企业因地制宜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置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加强冷链设施建设指导,新建设施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区邮政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流通业态和模式
12.支持大型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鼓励大型电商、邮政、快递和商贸流通企业以县镇为重点,延伸供应链,推广应用新型交易模式,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鼓励重点商贸物流企业打造为批发市场提供的统仓共配模式、商业连锁企业的共同配送模式、县域物流中心集中配送模式、中央大厨房团餐配送模式、“公交物流专线”带货模式等配送模式。(区商务局、区邮政公司、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强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为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运营公司等主体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实施“数商兴农”,构建县乡村三级数字乡村综合平台,完善乡村基础数据标准,建立农业农村相关基础情况数据库,实现乡村基础数据基本覆盖。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商对接活动,推动电商平台与农产品企业在产销对接、品牌创建推介等方面深入合作,逐步扩大农产品电商销售规模。全面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现主要农业县全覆盖,培育一批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培育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项目。加强部门协同、资源整合,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村邮站 、供销社等多站合一、服务共享。(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区邮政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引导县域商贸物流配送中心、“互联网+第四方物流”集配中心、县级快递分拣中心,按照县级物流园区标准规范建设,集中打造标准化县城物流配送中心,逐步整合县域内各类商品代理商、供应商、经销商货源,利用县城物流中心及乡镇、村级服务网点,城乡配送车辆,实现统仓共配;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供销、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将各品牌快递寄递件进行统一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加强对农村快递物流服务定价的指导监管,简化农村快递业务许可程序,完善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流程。支持邮政参与县域标准化物流园区建设,加大乡镇配送车辆的投入,支持邮政利用村委会或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村级公共服务网点。对从事乡村物流标准化配送车辆进城通行便利予以支持。(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邮政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结合县域旅游、文化、特色产业、展会等资源,举办对接会、洽谈会、展示会、采购会等形式多样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对接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倾斜。鼓励标准化生产、供货稳定的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直采直购、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实现精准对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拓宽销路。依托电商平台,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加强城市郊区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地产地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等负责)
(七)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和加强市场监管
16.强化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在农村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农村市场环境。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责任和质量承诺制度。加大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突出对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等重要指标的检验,严格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畅通农村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7.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现场检查和抽查。以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大米、饮用水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大宗消费食品为重点,强化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使假、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宣传力度,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点时段开展宣传工作,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商务局牵头,区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交通运输局、区邮政公司等多部门参与的县城商业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定期研究重大事项,形成政策合力,统筹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区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强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内容。各地在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统筹布局商业设施、县城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物流中转站)、农村商业及物流末端网点。编制商业网点布局专项规划,并加强与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制定县域商业建设标准体系,立足实际,明确商业设施、业态的结构和功能,各地根据人口结构、收入水平、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等情况,实事求是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指导考核。将县域商业建设主要目标纳入乡村振兴年度考核体系,加大指导和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量化考核结果,做到奖优罚劣。依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地商业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按年度分解细化任务安排,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负责)
(四)加强财政金融保障。统筹用好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等现有专项资金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商业领域发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加大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增加金融产品供给,积极发展新型抵质押类信贷业务,加大县域商业建设信贷支持,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产业基地四类主体发展,全面满足县域有效资金需求。聚焦特色产业、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制,对符合条件的可提供中长期贷款产品。(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负责)
(五)加强总结推广。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题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等,完善课程教材,加强师资建设,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扩大县域商业的社会知名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强相互交流与借鉴,增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负责)
附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制度
附 件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经区政府同意,区商务局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机制)。现制定协调机制工作制度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一)传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
(二)研究分析县域商业发展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政策措施落实。
(三)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协调机制成员包括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局、人行淮阳支行、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公司、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区投资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商务局为牵头单位。
协调机制由区政府党组成员、总工会主席丁永华担任召集人,区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协调机制成员。协调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协调机制确定。协调机制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杨勇担任。
三、工作规则
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加。协调机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协调机制办公室梳理各单位、各乡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区商务局要牵头做好协调机制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协调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建议,指导本系统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共同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