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办【2014】 号
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2013年齐老乡柳林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环保局、财政局、齐老乡人民政府:
我县2013年齐老乡柳林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经省、市同意建设,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为确保
项目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环保局负责设计、招标、建设等工作。环保局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和处理效果。
二、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和管理。按照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建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按照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严格拨付程序,做到支出明细明确,资金拨付合情合理合规。
三、齐老乡政府积极配合项目的推进实施,协调处理周围施工环境。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四、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协作,共同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工作,使项目建成后,充分发挥作用,为改善当地的人居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