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3年齐老乡柳林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17-06-22 16:01:4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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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政办【2014】  号

 

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2013年齐老乡柳林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有关事项的通

 

县环保局、财政局、齐老乡人民政府:

我县2013年齐老乡柳林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经省市同意建设,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为确保

项目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县环保局负责设计、招标、建设工作。环保局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和处理效果。

二、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和管理按照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建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按照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严格拨付程序,做到支出明细明确,资金拨付合情合理合规。

齐老乡政府积极配合项目的推进实施,协调处理周围施工环境。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协作,共同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工作,使项目建成后,充分发挥作用,为改善当地的人居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4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