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5-03-31 17:26:1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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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淮征预公告〔202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临蔡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南侧、水泥路东侧范围内,涉及白楼镇黎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周口市淮阳区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淮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白楼镇人民政府会同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由淮阳区人民政府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331日至2025415

特此公告。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

                        2025331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