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公开招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
为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生猪调出大县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的通知》(豫农文〔2020〕281号)、《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周农牧〔2020〕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要求、条件
(一)招聘计划。
在全区拟招聘动物防疫专员10名。
(二)招聘要求。
1.无违法违纪及犯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2.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3.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4.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5.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招聘条件。
1.淮阳区户籍或在淮阳区从事畜牧兽医相关经营活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
5.除符合条件1外,条件2、3、4满足一条即可。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9月2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和面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淮阳区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yzww.gov.cn/ )公示公告栏中的公告,以公告中规定时间为准,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周口市淮阳区农业农村局(羲皇大道中路东)一楼109室。联系电话:0394-2623588,联系人:李万里 彭素梅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考生填写完整准确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中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察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复审及资格确认由农业农村局组成审核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被录用者,需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依名次先后进行替补。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一)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动物防疫和动物检疫专业技术知识、村级动物防疫员实用知识手册相关内容(笔试考试由第三方组织进行,周口市淮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技能考试人选。
(二)面试。现场测试综合业务技能,组织表达能力(面试考试由第三方组织进行,周口市淮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全程监督)。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数额确定10名人选进入考核和体检。
(三)考察和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成考察小组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察合格者,由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笔试、技能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淮阳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聘用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直接辞退。试用合格后,签定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用后,基本工资年薪3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结合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考核情况,使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豫财农水〔2023〕11号)下达的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发放。
(六)岗位选择。10名被录用人员,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招聘动物防疫员岗位。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技能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区招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周口市淮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