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教体〔2023〕153号 签发人:韩玉东
周口市淮阳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持续促进教育公平,充分发挥新建、改扩建学校及教育资源布局调整优势,确保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平稳有序,现根据《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周教基〔2023〕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合理调整招生范围、简化招生程序、优化入学流程,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权利,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实现群众多元化就学需求和维护教育公平的有机统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要落实辖区内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营造静心学教的良好氛围。城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体局组织实施,各学校负责落实;各乡(镇、街道)招生工作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三)坚持划片招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规模及招生范围组织招生,对违背招生政策的学校和个人严肃处理。
(四)坚持公民同招。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策内同步招生的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行政审批部门依据政策核定公布,并落实监管责任。
(五)坚持“阳光招生”。加大对招生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
(六)坚持标准班额。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并合理调整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化解热点学校招生压力,努力破解城区大班额难题。从2023年秋季起,小学、初中招生班额原则上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乡村30人以下教学点,原则上不再招收新生,并妥善做好分流和撤并工作;围绕“两集中”原则整合师资,向辖区内实质性“民转公”学校倾斜资源,合理利用闲置校舍。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招生入学对象
1.小学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淮阳区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2.初中招生对象:具有淮阳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相关政策需在我区入学以及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3.生源认定标准
(1)学区标准认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正式购房协议)”为依据的原则,具体情况由招生学校负责核实。
(2)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招生学校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龄入学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但不得造成泄漏,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3)落实控辍保学措施。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不断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认真落实好教育关爱政策,保障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无故造成失学辍学的,依法追究监护人责任。
(4)保障特殊群体入学。简化入学证明材料,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扎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认真摸清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入学措施。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统筹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
(5)做好优抚对象子女入学。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细化操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统筹解决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的入学问题。
(二)招生入学程序
1.发布招生方案(7月25日)。通过淮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组织网上报名(8月10日-20日)。符合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监护人进行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所登记的信息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依据。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可以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3.资格审核(8月12日-22日)。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信息由招生学校2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也可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核。各招生学校结合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供的入学相关证件进行复查,必要时可入户核查。
4.生源公示(8月23日-28日)。各招生学校务必于8月28日前将已审核认定、符合本学校生源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并将张榜公示的生源名单加盖学校公章、签字后上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张榜公示的生源名单作为招生学校新生学籍办理的依据。招生学校要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5.入学报到(8月29日-31日)。经公示后确定的新生按照时间节点统一到招生学校报到,按学校要求及报名相关程序办理正式入学报名注册手续。
6.学籍办理(9月1日-30日)。根据《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举措。要站稳人民立场、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局直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握时间节点,积极处理各种问题和矛盾;要制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招生纪律,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各乡(镇、街道)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由乡镇中心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同时加大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家长理性安排子女入学。
(二)加强管理,令行禁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三)加强督责,严惩重处。各招生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对违规受理非政策性择校的行为,将追究责任。如发现利用工作便利弄虚作假、借招生之机谋取利益或协助他人谋取利益,造成信访件多、社会反映强烈,将严肃追责问责。区教体局将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受理群众投诉,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督办追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组将对义务教育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严格实施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招生咨询电话:0394-2660890
监督举报电话:教体局0394-7820596 17739310303
驻局纪检监察组19337610303
附件:
1.淮阳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职责分工
2.2023年淮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
范围表
3.2023年淮阳区乡镇初中招生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023年7月24日
附件1:
淮阳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
职 责 分 工
组 长:韩玉东
副组长:霍继涛 徐汝平 施 鑫 王 磊 黄文辉
孙景臣 刘其顶 王庆荣
成 员:区教育体育局各股室负责人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校长
局直各学校负责人
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特成立五个工作专班,职责分工如下:
一、工作部署及业务管理专班
成员单位:教育股、行政审批股
工作职责:部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按照规定落实招生政策。
二、资源整合及项目推进专班
成员单位:改薄办、危改办、电教馆、装备中心、项目实施学校
工作职责:负责2023年秋季投用学校建设及设备配备,确保如期完工交付使用。
三、布局调整及教师调配专班
成员单位:教育股、人事股
工作职责:基础教育股统筹布局调整,指导各乡镇中心校做好30人以下教学点撤并工作;人事股指导各乡镇中心校做好撤并后教学点教师调配和新建、改扩建学校教师遴选调配。
四、纪检监察及督导督查专班
成员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党风政风室、督导室
工作职责: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对招生政策落实情况全面督导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员实施追责问责。
五、信访稳定及风险化解专班
成员单位:信访办、安全办
工作职责:受理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各种信访件、群众来访,做好政策解释、信访稳定和风险化解,避免大规模群访集访事件和负面舆情。
附件2:
2023年淮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表
城区内部分新建、改扩建学校还在进行,将视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公布招生范围;城关镇、柳湖街道辖区部分学校以及其他乡镇学校,由所属中心校划定招生范围,并及时公布。
学校名称 |
办学类型 |
招生年级 |
招收 人数 |
招生范围 |
咨询电话 |
清风学校 |
初级中学 |
七年级 |
1000 |
朝祖大道以南(羲皇大道以西至柳湖街道边界),龙都大道以西,康乐路以北(羲皇大道以西陈风路以北),西、北至柳湖街道边界 |
姚老师13939411919 |
秋月中学 |
初级中学 |
七年级 |
400 |
北关区域(新华大街以东,淮宁大道以南,东至城关镇边界,南至龙湖岸边) |
徐老师13523101113 |
淮宁中学(原淮阳一中提升改造) |
初级中学 |
七年级 |
1000 |
老城区:北起北小关,东关至城关镇边界,宛丘大道以北,龙都大道以东;北关区域:新华大街以西,淮宁大道以南,蔡河以东,朝祖大道以北) |
马老师 13839443932 刘老师13849418538 |
柳湖中学 |
初级中学 |
七年级 |
500 |
王店街道办事处龙都大道、106国道以西区域;羲皇大道、宛丘大道、淮周路、南三环合围区域 |
栾老师13939465409 |
弦歌中学(原王店 二中提升改造) |
初级中学 |
七年级 |
300 |
王店街道办事处龙都大道、106国道以东区域,包含王店村 |
王老师13525735976 |
五谷台中学(陶河 小学提升改造) |
初级中学 |
七年级 |
200 |
白楼镇辖区(庞庄、大徐、许楼、高楼、五谷台、郭楼、栾楼、黎庄、刘楼、陶河、小徐、劳楼) |
穆老师15936937060 |
中星学校 |
九年制学校 |
七年级 |
200 |
白楼镇辖区(庞庄、大徐、许楼、高楼、五谷台、郭楼、栾楼、黎庄、刘楼、陶河、小徐、劳楼) |
郭老师13623946080 |
五星学校 |
九年制学校 |
一年级 |
450 |
朝祖大道以北,蔡河以西,淮宁大道以南,太极路以东 |
卢老师13939445927 |
七年级 |
800 |
朝祖大道以北,蔡河东路以西(淮宁大道以南蔡河以西),五谷大道以南,太极路以东 |
|||
腾达学校 |
九年制学校 |
一年级 |
270 |
龙都大道以西,仪凤路以南,工业三路以东,南三环以北;龙湖新城、和谐家园、廉租房小区 |
陈老师13603944579 |
七年级 |
500 |
龙都大道以西,翰林路以南(羲皇大道以西淮周路以南),西至柳湖街道边界,羲皇大道以西至宛丘大道(其余区域南至柳湖街道边界) |
|||
英才学校 |
九年制学校 |
一年级 |
540 |
原第三实验小学校区招生:以校区为中心服务半径1km |
牛老师13592233515 |
七年级 |
500 |
白楼镇辖区(沈庙、于庄、大郑、大郝、大宋、沙沃、沙卯刘),北关区域(淮宁大道以北,五谷大道以南,蔡河东路以东,秋月路以西) |
|||
淮阳一高 |
完全中学 |
七年级 |
1500 |
康乐路以南(羲皇大道以西陈风路以南),龙都大道以西,翰林路以北,文鼎路以东 |
娄老师13781273965 |
红旗中学 |
完全中学 |
七年级 |
1000 |
陈风路以南,文鼎路以西,淮周路以北,西至柳湖街道边界;西城区 |
刘老师15294981119 |
新华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90 |
新华办事处辖区、蔡庄行政村 |
路老师13663047986 |
实验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360 |
民生、人民、西关办事处辖区(含万正小区) |
张老师13938087558 |
外国语实小(城内) |
小学 |
一年级 |
270 |
民生、人民、西关办事处辖区(含万正小区) |
丁老师13839463526 |
第二实验小学(含 龙湖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720 |
明信路西侧陈风路以南(明信路东侧康乐路以南),龙都大道以西,弦歌路以北,羲皇大道以东(陈风路以南文鼎路以东) |
连老师 13839443686 刘老师 13253785873 |
文正学校 |
小学 |
一年级 |
810 |
朝祖大道以南,明礼路以西,康乐路以北(明信路西侧陈风路以北),两仪路以东 |
梁老师18339455524 |
文明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360 |
朝祖大道以南,龙华路以西,清风路以北,明礼路以东 |
刘老师15238481158 |
明礼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270 |
淮宁大道以北,羲皇大道以东,碧桂园在建小区东西方向以南,蔡河东路以西(包括学府嘉园小区) |
李老师15290099776 |
翰林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360 |
淮周路以南(羲皇大道以东弦歌路以南),明礼路(新星南路)以西,南、西至仪凤路;阳光水岸小区 |
李老师15838683272 |
第五实验小学(回 民中学提升改造) |
小学 |
一年级 |
270 |
龙都大道以西,朝祖大道以南,龙华路以东,康乐路以北 |
穆老师13526254569 |
第六实验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270 |
北关办事处 |
林老师13949966109 |
柳湖街道第一中心 小学(李柿园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180 |
李柿园行政村、杜庄行政村 |
池老师15994153494 |
柳湖街道第二中心 小学(小孟楼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90 |
小孟楼行政村(清风路以南,明信路以东,康乐路以北,龙华路以西) |
李老师15083191616 |
柳湖街道第三中心 小学(棠李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90 |
棠李行政村 |
李老师13938061376 |
柳湖街道第四中心 小学(大宋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90 |
大宋行政村(包括陈庄、徐老庄) |
张老师13949999562 |
柳湖街道第五中心 小学(卢关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90 |
卢关行政村,金陈行政村 |
郑老师13523388335 |
柳湖街道第七中心小学(大李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90 |
大李、万老行政村 |
于老师18903949699 |
柳湖街道第八中心 小学(团结小学) |
小学 |
一年级 |
90 |
团结行政村 |
陈老师18039520211 |
附件3:
2023年淮阳区乡镇初中招生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 |
招生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学校 |
招生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新站镇新兴初级中学 |
朱老师 |
13461370749 |
大连乡大连学校 |
单老师 |
13346844756 |
|
豆门乡倒栽槐学校 |
豆老师 |
13949999736 |
葛店乡第一初级中学 |
王老师 |
13949960191 |
|
豆门乡第一初级中学 |
王老师 |
13700824895 |
葛店乡第二初级中学 |
张老师 |
13673878818 |
|
豆门乡贾营学校 |
张老师 |
13949993206 |
黄集乡初级中学 |
丁老师 |
15938654789 |
|
朱集乡第一初级中学 |
曹老师 |
18736216498 |
四通镇初级中学 |
王老师 |
13838615364 |
|
朱集乡第二初级中学 |
田老师 |
13938088518 |
临蔡镇第一初级中学 |
李老师 |
19913318029 |
|
朱集乡第三初级中学 |
杜老师 |
18736168777 |
临蔡镇第二初级中学 |
常老师 |
13838658958 |
|
鲁台镇第一初级中学 |
韦老师 |
15638080958 |
安岭镇薛孟学校 |
张老师 |
15938617879 |
|
鲁台镇第二初级中学 |
毛老师 |
13938046758 |
齐老乡齐老学校 |
崔老师 |
13849450390 |
|
鲁台镇第三初级中学 |
郑老师 |
13849454118 |
齐老乡第二初级中学 |
汤老师 |
13939448315 |
|
冯塘乡初级中学 |
朱老师 |
15139465628 |
安岭镇初级中学 |
武老师 |
13693946437 |
|
冯塘乡冯塘学校 |
张老师 |
13838680304 |
曹河乡第一初级中学 |
侯老师 |
15836238682 |
|
大连乡育才中学 |
决老师 |
15836215162 |
曹河乡第二初级中学 |
殷老师 |
13592261313 |
|
刘振屯乡第一初级中学 |
张老师 |
15838638726 |
郑集乡第一初级中学 |
郑老师 |
15936936687 |
|
刘振屯乡范丹初级中学 |
贾老师 |
13137655733 |
郑集乡第二初级中学 |
党老师 |
13148297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