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区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须知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4-10-28 16:29:0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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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策规定,淮阳区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于10月10日启动。为确保广大城乡居民能够顺利享受医疗保障服务,您需要知道以下事宜:

01集中缴费时间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全省统一为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原则上不再延长缴费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等特殊群体按政策规定执行。

02缴费标准

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一次性足额缴纳。

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开始前已经认定为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的,其参加困难身份认定地的居民医保时,个人仅缴纳扣除资助参保金后的剩余部分,实行差额缴费参保,对全额资助参保对象实行免征代缴。

03缴费渠道

1.线上缴费

1)微信:关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微信所有人实名登录后,选择“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输入缴费人或被代缴人信息﹣正常缴费-核对待遇享受地﹣缴费。

2)支付宝:搜索进入“河南税务”小程序﹣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点击下一步或输入被代缴人信息﹣正常缴费-核对待遇享受地﹣缴费。

2.线下缴费

1)服务点缴费:各乡(镇、街道)政府按照便民、高效原则,依据各自辖区内常驻居民情况,设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服务点,由缴费服务点工作人员协助缴费不便人员缴费。

2)银行柜台或税务大厅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到邮储银行、信用社等各商业银行柜台或市民中心税务大厅缴费。

04有关待遇享受 

1.医保享受待遇:在集中缴费期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享受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门诊慢特病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医疗救助待遇。

2.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05注意事项

1.首次参保与信息修正:首次参保或发现参保信息有误的城乡居民,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前往淮阳区市民中心一楼医保窗口或各乡镇卫生院医保服务站进行参保登记或信息修改。待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方可进行缴费。

2.参保地信息核实:缴费前有参保地行政区划提醒,请认真仔细阅读并核实参保地行政区划为淮阳区,然后在完成缴费后,才能在我区享受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发现参保地与实际不符,请修改登记参保信息并重新上传税务后再缴费。

3.便民新举措取消户籍地限制:自2025年起,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不再受户籍地限制,在居住地或常住地均可参保。需参保人员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淮阳区市民中心一楼医保窗口或各乡镇卫生院医保服务站进行参保登记,等待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再缴费。

4、咨询电话为更好地服务全区广大参保居民,特设以下咨询热线:

参保咨询:0394—2683898

待遇咨询:0394—12393

缴费咨询:0394—2686902

下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二维码: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