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周口市淮阳区农村集中供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4-08-02 18:07:3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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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周口市淮阳区农村集中供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政府同意,现就召开周口市淮阳区农村集中供水价格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817日(星期下午15:00

地点:周口中州华悦酒店弦歌路与明礼路交叉口

二、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和旁听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参加人(8名):齐保平村干部)、邵中原务农)、鲁培民村干部)、祝爱荣务农)、邵新胜务农)、李俊峰务农)、王雷自由职业)、李进营村干部)。

2.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3名):李向阳淮阳区水务运营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鲁坤淮阳区水务运营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前红淮阳区水务运营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3.人大代表(1名):梁海燕

4.政协委员(1名):傅世桢

5.专家学者(1名):师建峰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6.政府部门参加人(3名):张磊区水利局)、涂涛司法局)、冯海成市场监管局)。

7.消费者协会参加人(1名):丁慧

(二)听证人名单

张焱李永勤李玉华、丁红旗

(三)旁听人员名单

吕红运村干部)、郑平东务农)、范林伟务农)、秦昆村干部)、彭树臣务农)。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按照《关于规范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意见》(豫发改价管〔2022〕344号)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成本测算导则》等规定,我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单一水价计收水费,每立方米2元(不含水资源税、维护基金等)

(二)农村非居民用水价格

按照《关于规范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意见》(豫发改价管〔2022〕344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周边县市农村非居民用水价格,我区农村非居民用水价格暂实行单一水价计收水费,每立方米2.5(不含水资源税、维护基金等)

特殊用水户相关保障措施

1.农村低保、特困户的保障措施。按照相关政策,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对注册建档的农村低保、特困家庭实行生活用水减免,每年减免 24 立方米水量的水费。

2.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托育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农村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四、定价成本调查结论

根据周口市淮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出具的《周口市淮阳区水务运营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农村供水价格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成本调查结论为:周口市淮阳区水务运营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核定供水定价总成本为2437.42万元,其中,折旧及摊销费1179.05万元,动力费685.40万元材料费4.35万元,修理费75.85万元,管理类费用477.25万元相关税金15.36万元,财务费用0.17万元;核定周口市淮阳区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年取水总量16090800立方米,年售水总量12169229立方米,年度核定单位供水定价成本2.00元/立方米。

 

周口市淮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82

 


责任编辑:淮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