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周口市淮阳区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使用实施方案》,现将资金分配公布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资金23815.794558万元。
(二)省级资金4863万元。
(三)市级资金1737万元。
(四)县级资金10400万元。
二、资金明细
(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2﹞43号),资金额度2192万元。
(二)《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3﹞6号),资金额度1014万元。
(三)《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2﹞47号),资金额度11677.794558万元。
(四)《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2〕39号),资金额度7860万元。
(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2〕40号),资金额度81万元。
(六)《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2〕41号),资金额度151万元。
(七)《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周财预农﹝2022〕42号),资金额度1974万元。
(八)《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项目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3〕1号),资金额度260万元。
(九)《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3〕8号),资金额度295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30万元,省级资金1122万元。
(十)《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3〕9号),资金额度24万元。
(十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3〕18号),资金额度1477万元。
(十二)《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衔接资金指标额度的预通知》(周财预农﹝2023〕32号),资金额度753万元。
(十三)县级衔接资金10400万元。
三、分配原则
按照《周口市淮阳区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使用实施方案》,经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申报和准备情况进行分配资金。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12317
省乡村振兴局(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市乡村振兴局(扶贫办)监督电话:0394-8270226
区乡村振兴局(扶贫办)监督电话:0394-7787802
周口市淮阳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