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入户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
二、适用范围:
户口不在周口市淮阳区的居民在淮阳区购房入户的情况。
三、受理地点:
所购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
四、受理条件:
在周口市淮阳区购房入户,符合相应条件和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1、房主书面申请;
2、房主《户口簿》和《身份证》;
3、随迁直系亲属的提供关系证明及证件;
4、购房入户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七、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市内迁移的由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
一次办妥:否
八、是否收费:不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九、联系电话:详见《周口市淮阳区公安局派出所户籍室民警通讯录》
十、监督电话:0394-26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