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
二、适用范围:
夫妻一方户口是周口市淮阳区内的居民,夫妻投靠入户的情况。
三、受理地点:
户口在周口市淮阳区内的居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
四、受理条件:
夫妻投靠的居民入户,符合相应条件和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结婚证》;
3、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六、法定时限: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一次办妥:否
七、是否收费:不收费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八 、联系电话:详见《周口市淮阳区公安局派出所户籍室民警通讯录》
九、监督电话:0394-26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