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丢失补领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三、行政审批(服务)实施主体:
周口市淮阳区公安局
四、申请条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可申请换领新证。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五、申报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原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跨户籍所在地市异地办证的,需提交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材料。
六、审批文件送达机构:
公安局户籍窗口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4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
九、收费标准:2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十、咨询电话:0394-26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