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周口市淮阳区2023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
为保障周口市淮阳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宗地一:位于太极路东、西园路南、文鼎路西、清风路北。涉及柳湖街道傅楼行政村。
宗地二:位于仪凤路北、原周口泰恒钢构有限公司南、金麟科教设备有限公司西。涉及柳湖街道大李行政村。
宗地三:位于明仁路至龙华路。涉及柳湖街道张庄行政村。
宗地四:位于文鼎路东、弦歌路南、天运来转盘西、淮周路北。涉及柳湖街道团结村、李柿园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宗地一:拟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宗地二:拟用于工矿仓储用地。
宗地三: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宗地四:拟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次征收土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公布后,由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会同区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