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2年夏粮调控收购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淮阳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6-02 16:14:3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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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柳湖街道办事处,区农场、原种场,区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夏粮丰收在望粮食行情受新冠疫情和国际形势影响造成国内玉米价格居高不下拉动小麦价格大幅度上涨致使今年夏粮上市价格有可能远超国家出台的最低收购价。在夏粮“托市”收购启动无望的情况下,为统筹解决群众“卖粮难”问题,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区域粮食市场,促进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区政府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夏粮调控收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控收购的计划、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收购期限

2022年夏粮调控计划一年,收购的品种为当年产小麦,初步计划收购10万吨,收购价格和收购质量由区地方粮食调控收购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市场情况会商适时确定,收购过程中视市场粮情随机调增或调减收购数量和收购价格。调控收购原则上自新粮上市起至12月底结束,调控启动和停止时间由区地方粮食调控收购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调控收购的执行主体

区政府指定淮阳区碧源粮油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承担全区地方粮食调控收购工作。

三、调控收购资金来源

调控收购资金通过农业发展银行周口市淮阳支行融资解决,由淮阳区碧源粮油发展有限公司承贷,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四、调控粮食管理与处置

收购入库的调控粮食的粮权归属区政府,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动用。区地方粮食调控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会商和绩效评估的基础上,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择机适时销售出库,有效调控和稳定市场。

五、调控收购贷款利息和费用补贴办法

调控收购、出库及储存管理费用参照国家本年度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管理费用标准,由区财政全额据实承担并及时拨付收储企业(农业发展银行周口市淮阳支行贷款利息和收储管理费用由淮阳区碧源粮油发展有限公司先行承担,待业务收储结束后由区财政据实全额承担并拨付收储企业),调控粮食销售或动用价差由区财政据实补贴或收缴。因企业保管不善造成质量损坏和数量超标准损耗,由承储企业自行承担。粮食销售出库后要及时全额归还农发行贷款。

六、调控收购的组织领导

淮阳区地方粮食调控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严格按照《淮阳区地方粮食调控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认真把2022年夏粮调控收购工作组织落实好。

 

    附件:淮阳区地方粮食调控收购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日


 

 

淮阳区地方粮食调控收购工作

领导小组

 

   长:丁永华  区政府党组成员、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郑凌霄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夏长文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员:汪新华  发改委主任

         宋振武  区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韦玉霞  农业发展银行周口市淮阳支行行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夏长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责任编辑:淮阳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