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张东升
办公电话:0394-2663344
办公地址:周口市淮阳区朱家街8号
邮 编:466700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淮阳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我区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乡(镇、办事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负责区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市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协助各乡(镇、办事处)管理统计工作站站长;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各乡(镇、办事处)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市、区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办事处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
(十)领导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协助省统计局管理省统计局设在区的直属调查机构。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统计设计管理)监测评价、核算、农业农村统计股、工业、能源和生态投资统计股、贸易外经社会科技、文化产业统计(人口和就业统计)股、服务业股。